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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阁观海同石兰墅李小坡子进甘抟南子毅子敬弟甲申 清 · 何绍基
 出处:东洲草堂诗钞卷三
自余随侍始行役,快陟岱顶淩封台。
车旋驿转二千里,浩然却复登蓬莱
蓬莱阁上今何有,江河朝东不回首。
蜃楼蛟室幻影空,眼底横波接天走。
横波一线入渺茫,万怪仿佛难具详。
忽然涛息不动绿,但见日午澹泻黄。
昔闻四海之水自天出,今知四海之水自天入。
乾坤悬匏在元气,太素不渗亦不溢。
何时虚霩一破渎,穴水浪浪注其腹。
天公疾转避不得,日月童童镇相逐。
滋腐渟涵万牙始,杰岳灵川遂回峙。
金腥木液势尤泄,骈羽茸毛数谁纪。
我欲阴阳为冶风轮催,倒鍊沧溟寻劫灰。
形枯色蜕求其荄,使我一见大造之初胎。
胡为遐想不自得,令看海水咄咄空疑咍。
行衙匝月迫官事,镇日摇毫校文字。
耳后惟闻骇浪飞,㝱回疑枕骄龙睡。
今兹杰阁游匪孤,同人文笔皆郁纡。
仰睇坡吟等半偈,顾余说海真童愚。
尚忆同侪道幽事,为言樵友终逊渔。
止恐九瀛九裨隐不得,三湘七泽故乡之水当何如。
戴子安 其二 宋 · 葛绍体
七言绝句 押尤韵
未到蓬莱阁上游,梧坡在越自应留。
秋深灯火夜深话,又拟横飞一鹗秋。
李执方陈许节度使卢宏宣易定节度使 唐 · 封敖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二十八
门下。
节制之重。
难其任者。
莫不贵拥旄钺
荣分疆土。
连营申号令之严。
列郡举澄清之化。
况许国为河洛之屏。
中山当朔漠之冲。
时维重藩。
吾实注意。
将命其帅。
必资才人。
义武军易定节度使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吏部尚书上柱国李执方
道茂宗枝。
叶光任用。
武有成算。
文多据经。
卬卬其姿。
倜傥负丈夫之气。
中大夫检校工部尚书秘书监赐紫金鱼袋卢宏宣
名重词苑。
价高朝行。
青云有声。
白玉无玷。
落落其状。
雍容得君子之风。
而皆明当察毫。
智必周物。
大小惟叩。
方员靡常。
求瘼而咨尔良医。
折繁而宜尔利器。
常践显任。
俱流淑声。
执金吾而勤昼巡夜警之绩。
或尹京兆而著擒奸擿伏之名。
辇毂之下。
风棱甚举。
人有怀矣。
予常赖之。
类其劳能。
宜在推奖。
比者河桥作镇。
元武董戎。
训练有律于贞师。
惠化颇行于问俗。
回迁易水
入拜蓬山
耀武库之戈矛。
麟台之图籍。
绰有令望。
宜承宠光。
建牙三焕其双旌。
授钺再荣于十乘。
天官旧贯。
人部新曹。
同假正卿。
分兼大宪
式示登坛之贵。
用申列土之荣。
勉服官常。
无忝休命。
执方检校吏部尚书御史大夫陈许节度使
宏宣检校户部尚书充易定节度使
过左掖门马上口占 宋 · 韩驹
七言绝句 押删韵
十载扁舟自在闲,帝城春物不相关。
却因久住蓬莱阁,赢得年年看绿山。
九月廿六日由都门归历下雨舲中丞于前数日阅兵出省小诗奉怀昨于芰香处见途中近作甚称红叶之丽并羡幽人之饱看山色故诗语及之丁巳 清 · 何绍基
 出处:东洲草堂诗钞卷十九
荷花绻我春明住,公来述职花前晤。
炎天跌宕生清风,昼接便蕃多湛露。
黄花时节归旧庐,值公阅式临青徐。
千村气肃登秋后,几卷诗成按部馀。
深红浅绀霜叶美,老去才华烂如此。
缘何秉宪节楼高,却羡闭门山色里。
蓬莱阁下驻旌麾,好续东坡海市诗。
荡摇浮世定何语,幸剖微言一示之。
雨舲中丞赐和拙诗兼和坡公海市篇见柬奉荅两篇 其二 丁巳 清 · 何绍基
 押词韵第一部 出处:东洲草堂诗钞卷十九
吾生往事过眼空,三四十年真㝱中。
回思冠岁侍蜺节,学造险语投鲛宫道光癸未随侍先公登蓬莱阁,有观海诗。)
于今望洋已却走,自甘老懒难求工。
先生卓然道战胜,诗力如虎书如龙。
岂惟惊走钓鳌客,正宜游戏狎鸥翁
噫余辇下久留滞,纷纷坛坫连群雄。
江河畎浍各异量,工拙何问通与穷。
名篇叠枉珠玉赠,性光果与文章融。
痴孙索看强解事,扶床作赋怜阿钟(大孙钟曾作赋,颇有奇气。)
寻梅渐作岁寒计,盼雪又祝来年丰。
谬期陶铸到多士,自愧钝劣如顽铜。
衮衣归来定何日,輶轩采遍三齐风。
中丞于十二日得见海市作诗寄示奉和二篇 其二 丁巳 清 · 何绍基
 押词韵第一部 出处:东洲草堂诗钞卷十九
三十五年诗㝱空,旧句久堕渺莽中。
蓬莱阁下访翠墨,苏董遥遥商应宫。
喧传海市我坐误(昔年随侍先公登州试毕,县令来报海市,因坐客久不去,竟未往观。),枉以藻缋劳天工。
蜀游曾上大峨顶,昆仑西来气如龙。
佛光圣镫同日睹,奇观上傲眉山翁。
其馀游踪仿佛似,吴越幽异秦粤雄。
朅来投閒抱愈纵,日务造险搜无穷。
谁期笠杖易留滞,却缘烽燧难销融。
道人特膺畺寄重,流观山海犹情钟。
矧余落落杂仕隐,未免区区量啬丰。
公乎早归企嘉晤,愿随竹马听钲铜。
甚忆阿连想南去,岁晏江湖多雪风(子敬弟书来,约往西湖度岁。)
比部杜君夫人崔氏墓志铭熙宁二年四月 北宋 · 范纯仁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五七、《范忠宣公集》卷一二、《永乐大典》卷二七四二
尚书比部员外郎杜君名某之夫人崔氏,以日卒于其子光州定城县仪之官舍。
熙宁二年四月某日,比部君举夫人之丧,葬于所。
将葬,夫人之弟象之状夫人之行,以求予铭。
象之,予之执友也,故不得辞而铭之。
按崔氏之先,出于齐丁公之后,食采于崔,因以为氏。
积二十八世,而至汉东莱侯业。
又二十三世,而至后魏七兵尚书休。
休之弟宣,遂分为大小二族。
大崔之裔,至唐尤盛,冠于诸姓。
又十二世至夫人之曾祖讳,为兖州从事,以慕容彦超之叛,说以大义,不听而死,周祖嘉之,赠秘书监,录一子,官为殿直
殿直讳某,累赠官。
工部侍郎讳某,以清德懿行,显于皇朝,累赠工部尚书
夫人即尚书之长女也,少而贤惠,为父母所钟爱。
年十九,尚书比部君有俊誉,遂以归之。
事舅姑至孝,曲尽妇道。
皇姑福昌君以严嗃治内,人不堪其劳,而夫人奉顺益谨。
诸姑方年少,颇加谮诉,而夫人引咎不较,及其出适,必罄奁橐以资之。
有丧夫而归者,抚之弥厚。
福昌君感疾累年,手足不能自举,饮食盥栉皆俾夫人为之,而未尝有倦色。
及居丧,哀毁动人,有古孝妇之风。
岁时祭祀,必亲具荐羞,极于精洁。
平居好读经史佛书,既晓其义,亦必终身行之。
复间为歌诗,皆有清思。
善教诸子,而均其抚养,人莫知其有嫡庶焉。
比部君登朝,封万年县君改封寿安
晚年又以季妹为相国韩公元妃,恩加冠帔。
时内外姻族,多以华侈相尚,独夫人布素自若,左右或羞之,夫人曰:「妇人之服,当视夫之爵秩,岂宜过奢,自取失礼邪」?
既寝疾,谓诸子曰:「吾其终乎!
吾所遗汝曹者,清白孝谨而已,无他物也」。
歛送之具,悉使预备,遂瞑目诵佛而逝,享年七十有二。
呜呼!
幼为淑女,长为贤妇,其老也能尽为母之道,其终也能顺性命之理,可谓德之全而人之难矣。
子八人:长曰伟,池州军事判官
次即仪也,皆廉直有吏能;
次僎,试将作监主簿
次伾,早卒;
次偕、任、偓、佺,皆业文,未仕。
女三人:长适内殿承制张瑛,次适大理评事张及孙,次适应茂材异等科张缋。
诸孙曾孙十人。
铭曰:
夫人之德,生与性俱。
孝于家庭,以及舅姑。
古人之难,我独有馀。
积善之报,福庆以隆。
寿天令子,顺理而终。
纳铭于圹,以告无穷。
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序论 其二 制度论 宋 · 吕中
 出处:全宋文卷七九九一
先儒尝谓汉大纲正,唐万目举。
本朝大纲正,万目亦未尽举。
夫纲举则目张,纲目不可分而为二,固也。
而先儒之言云尔者,盖大纲者谓法之规模大意也,万目者谓法之条目纤然也。
汉法疏而易密,则规模犹宏阔于唐。
唐法密而易疏,则其条目特详密于汉耳。
汉继秦之后,官秦官也,兵秦兵也,制度则曰袭秦,礼仪则曰袭秦,其法疏矣。
然官职大小之相维,兵制内外之相制,取民不及于农,取士不以科目,则其意犹密也。
唐人六典以建官,府卫以寓兵,口分世业以授田,租庸调以取民,其法严矣。
然政事出于二三士,卒疲于番上,鬻卖不常,而启兼并之柄,升降不实,而启两税之法,则其意何疏也!
我朝之法,大纲之正,既过于汉,而万目之举,反不及于唐,何耶?
盖善革弊者非必尽变前人之法,不过修举其大纲,而节目随之。
不善革弊者,必尽变古人之法,往往纤悉于其小,而阔略于其大。
孔子论继周百世之道,不过因其所可因,而损其太过,益其不及者耳。
孟子论丧祭井田之法,亦不过言其大略而为之节文耳。
世儒有志于复古者,必欲采摭古制,补缀经典,一一与之牵合。
不知居今之世,而欲尽行古之法,不惟未见其利,而先有烦扰之弊。
又事体重大,决然难行,故自其小不备,卒以成大不备而已。
英雄之君出,而建置一代之规模,岂如陋儒拘士细碎之所为?
国初继唐末五代之后,此正制作之一机。
而我太祖创法立制,不务名而务实,不变其法而变其意,一转移之间,事体顿异矣。
三省为空官,而平章分为三等,唐之制也。
而我朝因之,然中书取旨,门下审覆,尚书奉行,而职守交通,无命令壅遏之患。
尚书侍郎六部侍从,则自礼而户,自户而吏,常调则自工而刑,自刑而兵,则资格素严,而在位无速化之念。
进士为一等,世赏杂流各为一等。
秘书监官也,进士则迁太常,荫补则自郎中五迁而后至。
前行郎中官也,进士则迁太常少卿,非进士则迁司农卫尉
少卿流品有别,而士大夫有激昂之心,则官非唐之官,我朝之官矣。
侍卫起于后唐,而我朝因之。
殿前司起于周,而我朝因之。
皇城司起于梁,而我朝因之。
然禁卫之军统于武臣则不出于宦者之手,诸道之兵籍于禁卫则不专于节度之权。
殿前为一司,侍卫马步各为一司,则有南北相制之意。
京师之兵足以制诸道,合诸侯之兵足以制京师,则有内外相统之意。
兵权制于三卫,本之枢府枢府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殿省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而又汰之使极少,治之使极严,教之使极精,则兵非五代之兵,我朝之兵矣。
衙前以主官物,里正乡书手、户长以督税,耆长、弓手、壮丁以捕盗,各以乡户等差充此,亦因前代差役之法也。
然自建隆三年诏差役有不平者,许民自相纠察,则无不均之患。
太平兴国四年分民户为九等,上四等充役,下五等免,则无逃亡之患矣。
以盐铁、户部度支三司使,位同三枢,目为计相,此亦前代理财之法也。
然转运财赋悉籍三司,则在外无横歛。
内藏所储总之三司,则在内无横费。
乾德又诏三司行移有不便,漕臣得以上闻,则彼此相临,内外相察,无隐漏侵欺之弊矣。
国子监,唐制也,然屡亲临幸,自赞孔颜,以文臣知州,以儒臣典狱,命宰相以读书,而有崇儒重道之实矣。
贡举亦唐制也,然及第人不得于知举称门生,选或不公,加之覆试。
陶谷之子、李昉之子、吕蒙正之子皆不得与,则有选贤举能之实矣。
刑部详覆法,而无五代滥杀之祸。
羡馀,宽正税,而无五代横敛之祸。
礼止于窦仪之所定,乐止于和岘之所造,而文物略备矣。
此其酌古今之宜,参人情之公,通世道之变。
虽曰因前代之法,而点铁为金,化臭腐为新奇,变枯骨为生意,岂必尽复古制而后为一代之法哉?
然天下无百年不弊之法,谋国者当因法以革弊,不当因弊以立法。
熙丰大臣所谓不务革其弊,而欲变其法者也。
观其熙宁初年入对一疏,而变法之规模尽见于此。
其论本朝不任信大臣,不尽行古制,亲细务而循弊法,用君子而参小人,皆当时士大夫之所知而不敢言者,而安石独敢言之。
学校也,贡举也,科名资历也,监司郡守也,又皆庆历大臣所尝更变而不敢举行者,而安石独敢行之。
农之贫,兵之冗,宗室之费,上下俱以为困,而未有策以处之者,安石独敢任之。
然其言法之弊则是,而自为变法则非。
变常平之法而为青苗,变差役之法而为雇役,发运之职而为均输,茶盐之法而为市易,坏正兵而为保甲,废牧监而为保马,以条例司三司之权,以新经《字说》变天下学校,以经义诗赋变天下之贡举,设官则以冗增冗,立法则以奇益奇。
夫以国初继唐末五代之后,而且不尽变其法,熙宁继嘉祐治平之后,乃欲尽变其法,何其思虑之不详辨耶!
盖我艺祖之法,则修举其大纲,而阔略其节目者也。
安石之法,则纤悉于节目,而阔略其大纲者也。
至元祐时,又欲尽变熙、丰之法矣,熙、丰之法则在所当变,而必欲尽变之,则又过矣。
盖熙、丰之小人不可以不去,而熙、丰之法则不可以尽变。
去熙、丰之小人不可以不急,变熙、丰之法则不可以太急。
青苗、均输之法可罢,而雇役之所宜独不可乎?
保马、户马可罢,而保甲之法则因其已成,蠲其租,复其役,教阅于农隙,以省养兵之费,独不可乎?
新经、《字说》固可废,而罢诗赋,取经义,独不可因之以崇经学乎?
至治之世不能无弊法,至弊之法亦必有美意。
国初惟不尽变前代之法,而惟变其意,所以为一代凭藉扶持之地。
熙、丰惟欲尽变祖宗之法,元祐惟欲尽变熙、丰之法,所以激而为绍圣以后之纷纭。
安石不能原祖宗立国之初意,而轻于变更。
章子厚、蔡京诸人又不能原安石立法之意,而托于绍述,法愈更而愈下。
而中兴以来,学校贡举大抵皆蔡京之法,而差役、雇役之并行,经总制钱之立额,又王安石诸人之所未为也。
故尝谓我朝之法,自建隆至治平,其间虽有损益,而其大意皆本于艺祖之公。
法变于熙宁,而极于今日,虽其间有更有革,而其大意皆不能大异于安石之私。
世变之升降,治道之盛衰,人才之得失,亦可以概见矣。
玉玺本末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六六、《昌谷集》卷二二
言传国玺者多矣,讫无定说。
原其所由,则人主身自服之,非臣下之所常见,道听涂说,未免差误,传记杂录,易以湮没(原注:《旧唐·经籍志》有纪僧真《玉玺谱》一卷,姚察《传国玺》十卷,徐令言《玉玺正录》一卷,而僧真姚察之书久不传矣,《馆阁书目》中亦无徐令言正录》,而其说或亦谓之《玉玺谱》,间见诸书。唐章怀太子注《后汉·光武纪》,已用其说。今仅有蜀本《朝士谈》一书,乃前都官员外郎李石所撰,其叙玉玺事颇详,最无依据。)
士大夫所传已无依据,又以徐令言、李之说参于其间,尤更牴牾(原注:令言信《北齐书》之说,谓永和所得之玺,即秦玺也,与《晋纪》不同。又谓侯景既败,侯子鉴盗其玺,走江东,惧追兵至,投诸佛寺,为栖霞寺僧永所得。陈永定三年,僧永死,弟子普智奉献。陈亡,玺传于隋。不独晋非此玺,而陈隋亦无此玺矣。李石信《晋阳秋》之说,谓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得玺于慕容永,乃送建业。不独晋不得此玺,而永之崛起,亦无得玺之理。语在《永和玺》注。)
正史所载亦多不同,若不因本朝绍圣间此玺再出,士大夫以纸出之,当职官手自摹之,则其著见于天下者寡矣(原注:郑望之《秦玺跋》云:绍圣四年初献秦玺,诏百官杂识视。时先君为尚书郎,乃请以纸出之,遂得其真。《金石录》云,咸阳所获传国玺,初至京师执政以示将作监李诫手自摹印之,遂传于世。)
然其玺尚有玉色未辨,不得而尽考也(原注:汉宣帝立玉宝璧祠于未央宫中,刘原父以为受命宝和氏,当是据崔浩而言。崔浩《汉书音义》曰:传国玺是和氏作之。舒元舆云:秦丞相八字刻在荆玉,而飞上天矣,则其当为白玉。徐令言云:其玉出蓝田山蔡京等云:其色绿如蓝,则其当为绿玉。《石虎别传》曰:武乡长城县韩强,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玄玉一方四寸,与同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为瑞。则又有玄玉者矣。)
今且序秦汉魏晋所得之宝,与白色、绿色、玄色并出之异,然后辨史氏之差误,众说之不根,使后之君子有考焉。
秦以前民皆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
秦独天子称玺(原注:出《汉旧仪》)始皇作传国玺,使丞相李斯书之,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原注:《吴志·孙破虏传》注引旧《吴书》之文如此。应劭《汉官仪》曰:天子有传国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吴志》注云:「且康」、「永昌」二字,未知何者为得。《朝士谈》云:秦玺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玺上隐起为盘龙文,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是皆未见真玺者也。考正史及众说,未尝有「且康」二字,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已两至本朝。其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自晋传隋,亦不闻有背文、面文之说也。且既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则其背文不应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意同而词不律,非古人之意也。)」。
汉高帝入关至灞上秦王子婴系颈以组,降轵道旁,封上始皇帝(原注:出《高帝纪》。)
后诛项籍,即天子位,服御其玺,世世传授号曰汉传国玺(原注:出《元后传》。《汉官仪》以为子婴始皇玺,高帝服御之,恐未必如是之遽也。)
周勃诛诸吕,废少帝,尝手贯皇帝玺(原注:出《史记·世家》应劭注。)
文帝时有言欲反,下廷尉薄太后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耶」?
文帝乃出之(原注:出本传。)
昭帝时,殿中有怪,一夜群臣皆惊。
霍光尚符玺郎,郎不肯授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断,玺不可得也」。
甚谊之。
明日,诏增此郎秩二等。
昌邑王,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乃立皇帝(原注:并本传。)
哀帝崩,无子,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收取玺绶(原注:出《王莽传》。《太平御览》载,哀帝将崩,以玺绶付董贤,曰:「无妄以与人。」中常侍王闳者,叔父也,白元后,请夺之。即带剑至宣德闼,谓曰:「宫车晏驾,国嗣不立。君受恩深重,当俯伏号泣,何事久持玺绶,以待祸至耶?」不敢拒,跪授玺绶。按《汉书·董贤》、《王莽传》,哀帝置酒麒麟殿,上在酒所,从容谓,笑曰:「吾欲法,何如?」进曰;「天下乃高皇帝之天下,非陛下之有也。天子无戏言。」上默然不悦。哀帝既崩,白:「董贤年少,不合众心。」收印绶。则知元后之未央者,收皇帝玺绶;而王莽所白者,董贤印绶也。《御览》本援引《汉书》,而班固荀悦之书皆不载,不知何书耶?)
平帝既崩,孺子婴未即尊位,玺藏长乐宫。
王莽篡汉,使安阳侯王舜请玺于元后,后怒曰:「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
既无以报,受人孤寄,乘便利时夺取其国,不复顾名思义。
人如此者,狗猪不食其馀。
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亦当自更作玺,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
太后涕泣而言,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谓太后:「臣等已无可言者,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耶」?
太后语切,恐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于地,以授曰:「我老已死,知而兄弟今族灭也(原注:出《元后传》。《玉玺谱》曰,元后投之于地,玺上螭一角缺。而正史不载,至《吴书》乃始见之也。)」。
及汉兵诛带玺绶避火渐台,商人杜吴杀取绶,不知取玺及头。
公宾就见绶,问绶主所在,乃斩首并玺与王宪
得玺,无所送。
后宫,乘其车服。
越四日,而李、邓晔入长安,斩,送更始大司马谢禄,而玺归更始矣。
赤眉杀更始于高陵,立刘盆子
建武三年光武征赤眉于宜阳,赤眉君臣面缚奉高皇帝玺绶,乃诏先帝玺绶,归之王府,斯乃祖宗之灵,士人之力。
其择吉日,祠高庙,赐天下长子为父后者爵,乃受传国玺(原注:出《光武纪》。)
灵帝既葬,少帝在位,献帝未立,宦者张让、段圭作乱,劫二帝幸北宫,又走小平津。
掌玺者奔散,并失其玺。
、圭等既诛,二帝既还,得六玺于阁上,而传国玺独未得也。
董卓少帝献帝陈留王即尊位。
初平改元山东州郡起兵讨迫帝都长安
二年遂发掘洛阳诸陵,破虏将军孙坚,以袁术之命入洛阳,扫除汉宗,平塞诸陵。
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
令人入井,探得传国玺,方圆四寸,纽盘五龙,上一角缺(原注:此《吴志·孙破虏传》注引《吴书》之言也。此玺元后投之于地,旧不言一角缺,而言一角缺者昉乎此。)
明年死,袁术将僭号,拘夫人而夺之(原注:出《山阳公载记》。)
僭号二年而死,荆州刺史徐璆得玺,还许上之汉(原注:出《朝士谈》,与《山阳公载记》相表里。但《载记》节文见于《吴志》注与杂书,未见全文,恐亦出《载记》也。而《玉玺谱》乃云,袁绍有僭盗意,拘坚妻,逼求之。得玺,举兵以向魏武魏武恶之。败,得玺还汉。恐不然也。按为破虏将军,乃袁术之意。死后,复表其兄子贲为豫州刺史,策载母徙曲阿,继从袁术,其不为袁绍所拘,事理明甚。)
魏文帝将受汉禅,遣使求玺绶于献穆曹后(原注:后,魏武女也。)
后怒,以玺绶抵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玺(原注:出《穆后传》。《续汉书》云:「天不祚此玺。」其义亦通。按《魏志·贾逵传》;魏太祖崩,隐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军长安来,问先王玺绶所在。正色曰:「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所宜问也。」是时魏未受禅,所问者魏王玺绶耳,非传国玺绶也。)」。
司马师将废齐王芳,使郭白太后,取玺绶置坐侧。
及迎高贵乡公,又请玺绶,后曰:「我见高贵乡公,小时识之,我欲自以玺绶手付之(原注:出《魏略》。)」。
自魏传晋,使太保郑冲奉玺禅位。
其后平吴,不过得金玺而已(原注:出《晋书》。《御览》引《拾遗录》曰:晋太康平吴,孙皓送六金玺,云无玉工,故以金为印玺。)
惠帝时赵王伦篡位,使义阳王威黄门郎骆休逼惠帝,夺玺绶。
伦败,反正,曰:「阿皮捩吾指,夺吾玺绶,不可不杀」。
阿皮,小字也,于是诛(原注:出本传。)
怀帝永嘉五年岁在辛未王弥洛阳,执刘曜,而传国玺不可考矣(原注:《晋书》载永嘉末洛京不守,玺为刘聪所得。及石勒灭刘氏,玺入伪赵冉闵诛石氏,玺又入。及是四十二年,而玺复归于晋。然其文乃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不同。《北齐·辛术传》云:辛术广陵,获传国玺,送邺,文宣以玺告于太庙。此玺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纽交盘龙,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且言二汉相传,至魏晋没于刘聪至穆帝永和中得之,历宋齐梁而没于侯景败,得于郭元建,而以进焉。按永和所得玺,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至隋犹在,载于《礼仪志》者甚详。而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寂无闻见,则知《晋史》所载者为是,而《北史》所载者为非也。唐贞观撰《晋史》,其志书最为详备,不应有此玺而不录。《玉玺谱》云:玺属石勒刻一边云:「天命石氏」。此题今不复存。《朝士谈》云:石季龙磨其隐起之文,刻其旁为文曰「天命石氏。」其说既不相同,又云此题今不复存,不知所见者为何玺,不敢以为秦玺也。惟永和所得,乃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八字,粗有传授,亦谓之传国玺,今别条以永和玺名之。马端临《通考》:梁末侯景之败也,以传国玺自随,使其侍中平原太守赵思贤佩之,曰:「若我死,宜沈于江。勿令吴儿复得之。」思贤自京口济江遇盗,从者弃之草间,至广陵以告郭元建,元建取之以与辛术送之至。按郭元建,侯景之党,败,以广陵王僧辩,既而复降于北齐,齐遣行台辛术广陵。传国玺自五胡之乱没于刘石。石氏败,玺复南归于晋。历宋齐梁,至侯景之败,而玺遂北归于高齐云。)
后赵石虎得玄玉玺于武乡之长城,方四寸,厚二寸,文同秦玺,然其色玄也,不知为何代之玺(原注:出《石虎别传》。按石虎即伪位,在晋文咸康乙未,距永嘉辛未凡二十五年。而得玺之年,不可考也。武乡上党属邑,本朝初属潞州,后析为威胜军。)
秦苻坚姚苌所执,当晋孝武太元十年岁在乙酉,距洛阳之陷七十有四年矣。
求传国玺于曰:「小羌乃敢干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
玺已送晋,不可得矣」。
史不书其玺文,又无送晋之事,不知此为何玺(原注:出《载记》传。)
又六十一年,岁在丙戌
后魏世祖太平真君七年,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也,魏毁邺城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史不言其玉色、工制与其方广、厚薄,既曰魏受汉玺,或者真传国玺也。
不知魏晋之间,未有言其旁刻字本末者,何耶?
既有二玺,则传国玺已有其副。
太平真君以后,历东西魏周齐隋唐,而此玺未尝见于史。
后魏承平甚久,不知何从失之。
本朝绍圣四年岁在丁丑,距太平真君七年又六百五十一年矣,咸阳县民段义斸地得古玉二,五年正月永兴军以闻,诏尚书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官讲求定验以闻。
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奏:按所献玉玺,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其背螭纽五盘,纽间有小窍,用以贯组。
又得玉螭首,其玉白如膏,亦温润。
其背亦螭纽五盘,纽间亦有贯组小窍。
其面无文,与玺相合。
大小方圆无毫发差殊。
今考玺文,为秦玺可知。
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乃李斯小篆,其文则刻而非隐起,其字则饰以龙凤鸟鱼,乃虫鱼鸟迹之法,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而工作篆书之文巧者亦莫能仿佛,非以后所能作明矣。
臣等被奉诏旨,得与讨论,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所有玉玺,委是汉以前传国之宝(原注:蔡京等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其说是矣。但其奏有云,曰「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曰「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则「既寿永昌」者,秦玺可知。迁就欺罔,无所不至。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晋得此玺,如今得秦玺也,岂可谓之晋玺?至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乃秦玺而后魏得之耳。今乃析而二之,以「受命于天」为后魏之玺,以「既寿永昌」为秦玺,其为面谩也甚矣。邵武《后录》:绍圣元年咸阳县民段吉夏日雨后村中立门足陷,得玉玺一,方四寸,篆文如凤鸟之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按《玺记》云:秦始得卞氏玉,刻以为玺,元后取玺投之地,故一角缺。验之皆合,唯记云色黄,此青苍色耳。又云背亦刻「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则无之。有司奏上,廷议以为瑞,改元元符,命段吉以官。至靖康,金人取去。)
诏令礼部太常寺考案故事以闻。
四月丙戌礼部太常寺言:按《国朝会要》,元日五月朔冬至,并行大朝会仪,乞以礼祇受,群臣称贺。
从之。
宰臣章惇书写玉检,诏词臣撰乐章,付太常寺,应奉朝会之用。
丁酉,诏传国宝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
五月戊申朔,行朝会礼。
己酉,大赦天下。
癸丑甲寅,恭谢景灵宫
戊午,宴于紫宸殿
丙寅,诏以绍圣五年六月朔元符元年(原注:出《泰陵宝录》。)
徽宗即位,以白玉作受命宝,为八宝之一,其方四寸有奇,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
大观元年十一月,诏八宝初成,可于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
尚书省言:受命宝非常用之器,唯封禅则用之。
则大观以后,本朝有绿白二玺矣(原注:出《会要》。谨按《御制八宝记》云:受命宝,其玉蓝田,其制秦也。不可以传示将来,贻训后世。方参稽宪度,自我作古,有以宝玉献者,色如截肪,气如吐虹,温润而泽,其声清越。有以古篆进者,龙蟠凤翥,鱼跃鸟飞,奇耦相生,纵横得所。有以善工进者,雕琢众形,如切如磋。分毫析缕,不见其迹。四者毕备,于是揭而玺之,乃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作受命宝,其方四寸有奇。蔡绦云:得秦玺而无检,螭又不缺,疑其一角缺者乃检也。自有玺后,考验甚详,上犹独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旧说螭一角缺,未有言其检者,此又之凿也。但古今所见少有同者,不得不致疑耳。)
元符戊寅靖康丁未,盖三十年。
建炎戊申嘉定辛巳,又九十四年矣。
永和玺者,不知其何时作也,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秦玺不同(原注:《北齐·辛术传》以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误也,已于秦玺辨之。)
后世以为传国玺易与秦玺相乱,今故以永和名之,谓其以永和至晋,而名始着也。
其制度精密,非当时僭伪所能办(原注:《晋阳秋》云:鸟篆隐起,巧丽惊绝,与传国玺不同。《隋志》云:螭兽纽上交五盘螭,鸟篆隐起。)
洛京失守,南北纷争,假托天命者,皆欲得此玺。
变诈百出,无所不至(原注:《·载记》,冉闵石祗,僭大号,遣其使人常祎慕容隽使记室封裕告之曰:「石祗去岁使张举请援,云玺在襄国,其言信否?」曰:「平寇之日,在邺者略无所遗,玺何从而向襄国?」《载记》又曰:冉闵既败,慕容隽欲神其事,诈言历运在己,妻得玺以献,号曰奉玺君。以永和八年皇帝位,大赦境内,改元曰元玺。又《玉玺谱》云:元帝渡江后,数世无玉玺。北人皆曰司马家儿是白版天子。或谓元帝大兴三年慕容廆尝送玉玺三纽,不知彼乃宇文氏所得之玺,非中国之玺也。)
晋永和虽得之,而所以得之者非正道也(原注:《载记》又言:冉闵被执,其子智尚幼,蒋干遣詹事刘猗奉表归顺。濮阳太守戴施应之,次于棘津,猗至施止,不听进,责其传国玺。猗归以告干,犹豫不决。施因遣参军何融率壮士百人入,登三台助戍,谲之曰:「今且出玺付我,凶寇在外,道路梗涩,亦未敢送。当遣单使驰告天子。天子闻玺已在吾道,当遣重兵相援。」干信之,乃出玺付融,融使赍玺驰还。或谓何融以赏得之,或谓戴施取之以计,乃使何融驰还。或谓冉智以玺付之,非蒋干也。大要是何融、戴施共谋取之,冉智年幼,听命于蒋干,不足深辨。《晋阳秋》云:雍州玺者,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表慕容永称藩奉玺,方六寸,厚一寸七分,蟠螭为鼻,合高四寸六分,四面龟文,下有八字,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云是慕容所制,未详厥始,此则误也。八字载于永和八年《晋纪》,不可泯没。慕容永崛起小丑,草创简陋,寻为慕容垂所杀,安得更自制玺?先是慕容隽慕容廆之子,父子雄据一方,犹以不得玺为耻,诈封奉玺君,而况于乎?其言未详厥始,则不根甚矣。)
姑因史氏诸家之说,推本而铺叙之。
永嘉五年王弥洛阳,得六玺送刘曜刘聪,而此玺在其中(原注:洛阳陷时,与秦玺当皆送刘聪,而秦玺不复传授,疑乱兵失之。)
聪死,子粲嗣位,其大司空靳准作乱,自称大将军,执粲杀之。
为乔泰等所杀,推靳明为盟主,遣卜泰奉玺于
大悦,谓泰曰:「使朕获此神玺而成帝王者子也」。
石勒闻之怒,增兵攻明。
败于石勒,其子熙奔上邽
石虎上邽,遣主簿封送玺于勒
向所谓六玺者,止有其一,此外特太子金玺耳(原注:已上并杂出《晋书·载记》。按天子有六玺,曰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所用不同。应劭《汉官仪》及诸史皆详言之,与传国玺并行于世。自永嘉以后,每言传国六玺,则是六玺不皆在,与传国玺合为六耳。《前凉录》载,张寔元年兰池赵婴上言,于青涧中得一玉玺,钳纽,光照水外,文曰「皇帝玺」。《后周书》曰:宇文氏因狩得玉玺三,纽有文曰「皇帝玺」,必永嘉以后之所失者也。至唐贞元二年,神策将温嘉顺犹得白玉印文曰「天子之宝」,亦可见矣。赵封送玺于勒,止有一玺,于此可见。)
石勒既死,石虎篡立。
死,其子世嗣位。
石遵、石监、冉闵相继篡立,闵为慕容恪所执,其子智守邺尚幼,因其臣蒋干以玺献于晋(原注:《燕书》曰:元玺六年,蒋干遣太子詹事刘猗赍传国玺诣晋求救,猗负玺行数里,天黄雾四塞,不得进,易取行玺始得去。此事虚诞,全不可信。)永和八年,玺至建业,百寮毕贺(原注:出晋《穆帝纪》。)
自晋传宋,宋元凶劭作乱而败,不见传国玺。
问劭,乃云:「在严道育处」。
就取得之。
孝武即位,拜蔡兴宗侍中,每言得失,无所顾惮。
帝新拜陵,尝使负玺陪乘。
宋末,谢朏侍中,领秘书监
齐高帝将受禅,当日在直,百寮陪位,侍中当解玺。
佯不知曰:「何公事」?
传诏云:「解玺授齐王」。
曰:「齐自应有侍中」。
乃引枕卧,传诏惧,乃使称疾,曰:「我无疾,何所道」?
遂朝服步出东掖门,乃登车,仍还宅。
是日遂以王俭侍中解玺,既而武帝请诛
高帝曰:「杀之则成其名,正应容之度外(原注:并出《宋书》。)」。
自齐传梁,至简文帝,为侯景所篡。
败,其玺不知所向。
北齐东南道行台辛术广陵得其八玺,献于文宣文宣以告太庙,而此玺居其一也(原注:《辛术传》云: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推原所自,以为永和中载僧施所得者,使督护何融送建业,历、齐、梁至侯景败,侍中赵思齐以玺授南兖州刺史郭元建以送于,而以进焉。其玺文与《晋纪》不同,疑传误也。若以为晋永和自是一玺,而辛术自是一玺,特传引用之误,亦是一说。但永和玺后来却有传授,而辛术玺所谓「受命于天,即寿永昌」者,齐陈之际,略无所传,知其误也。又文宣纪载所献八玺,而传只载传国玺,又不知其七者果何玺也。先是齐受东魏禅,固尝遣太尉彭城王元韶等奉皇帝玺绶,而魏宗室元晖业骂之,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事见《魏景穆十二王传》。则知当时之玺不一而足,八玺之中,亦必有所谓六玺者,特宋齐所传,非西晋之旧也。)
北齐河清中着令定制,自六玺之外,止有传国一玺,白玉为之,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是物也(原注:《隋志》载北齐玺,自传国玺、六玺之外,止有木印,则辛术元韶所进之玺,已不能全矣。)
北齐、西魏皆并于后周,始与神玺并行于世(原注:西魏大统三年槐里获神玺,大赦,不言其文也。独《隋志》言,神玺、传国玺皆宝而不用,神玺明受之天,传国玺明受之运,则神玺之文,亦有关乎天命者矣。)
开皇三年,诏以传国玺为受命玺(原注:出《隋文帝纪》。《朝士谈》云:开皇九年江南,得真传国玺,乃改前所得者名神玺。此又不考本末者也。秦玺失于晋永嘉,而稍见于后魏太平真君之时,永和玺复归于晋,而隋已得之于后周矣,陈安得有真传国玺哉?谓陈有梁敬帝近代受禅之玺,犹之可也。况西魏、北齐已先有神玺之名,非开皇所改明矣。)
隋之亡也,玺没于宇文化及
化及败,为窦建德所得。
唐武德四年,克平东夏建德右仆射裴矩奉八玺以献,而受命玺实在其中(原注:化及之事,虽出于《朝士谈》,而正史不全载,然新旧史于《建德传》皆云裴矩奉传国八玺来降,则炀帝失之于化及化及失之于建德,其事明矣。)
唐有受命玺,以封禅礼神,即其旧也(原注:《新唐志》载,神玺、受命玺之外,止有天子、皇帝六玺而已,是谓八玺。乃言有传国玺及八玺,岂通传国而为九耶?志言八玺甚备,而传国玺独无所言,是误以受命、传国为二玺矣。当云合传国为八可也。)
太宗贞观十六年,复刻受命玺,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而受命之名,复自别于传国玺矣。
武后长寿二年,尝改玺为宝。
中宗神龙元年,又改宝为玺(原注:此三事,皆出《通典》,而本纪不载。特于长寿二年九月乙未,书作七宝而已。)
玄宗天宝十载,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而传国之名犹不废也(原注:肃宗乾元元年,上皇天帝御宣正殿,授皇帝传国、受命宝,则知虽改为承天大宝,而旧名不废也。)
五代乱离后,其玺不复存矣(原注:蔡绦《国史后补》云:国初创业艰难,诸宝多阶石为之。元丰中,始诏依古作六玺,有玉而未成也。《会要》云:唐末六玺亡失,国朝铸以金鍮。太宗雍熙三年,诏以天下合同之印为天下合同之宝,御前之印为御前之宝,书诏之印为书诏之宝,铸以金,是玉玺不传于本朝也。)
受命宝者,其初当出于传国二玺,其一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二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皆有受命之文,而未以受命名之也。
隋文帝受周禅,遂有东、西二魏之宝,其名不一,而所谓传国玺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永和玺也,其传最远。
开皇三年,始表异而出之,名曰受命玺,而受命之名立矣。
隋传之唐,而太宗不以为受命玺也。
贞观十六年,乃自作受命玺,以白玉为螭首,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是隋、唐之际,各有是玺,而其文则异。
本朝继五代之后,二玺皆不复存。
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真宗即位之初,中书门下言: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诏可,而不言其制度也(原注:《会要》误以膺字为应字,而《长编》不载,旁见于《宏词类编》者,乃作膺字。虽不足据,然累圣皆作「恭膺天命之宝」矣。)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有司详定封禅仪,请以玉牒、玉册并刻字填金,联以金涂银绳,缄以玉匮,置石䃭中。
封匮以金泥和粉乳香为之,印以受命宝,宝方一寸二分,文曰「恭膺天命之宝」,则是真宗朝尝两作之矣(原注:《会要》云:请依旧制,别造玉宝,文同受命宝,则是八字皆同,而《长编》止载「恭膺天命之宝」六字,盖节文也。是时又作「天下同文之宝」,铸以金,以封石䃭。《会要》虽云封匮封䃭之宝,而不言别作,则又略也。)
乾兴元年仁宗即位三月十六日礼仪院言:皇帝登位,所有受命之宝,并缘宝法物,请下文思院少府监
从之。
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诏以宫城火,重制皇帝受命宝,则是仁宗初年亦两作之也。
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六月十三日翰林学士范镇言:「伏闻大行皇帝受命宝,欲举而葬之,恐非所以称先帝恭俭之意。
其受命宝,乞陛下自宝用之,且示有所传付」。
检讨检寻典故,及命两制礼官详议。
翰林学士王圭等奏议曰:「受命宝者,犹昔传国玺也。
宜为天子传器,不当改作。
谓今宜从省约,以称先帝恭俭之实」。
其后别造受命宝,而所议弗用。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门下侍郎章惇言:「奉诏篆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
从之(原注:以上并出《会要》。)
即是以观,本朝皇帝即位,皆作受命宝,而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矣。
但前乎真宗,则有太祖太宗之世,后乎真宗,则神宗居英、哲之间,而受命宝亦不作,岂作辍亦随时耶?
将史失之耶?
哲宗得秦玺,绍圣五年四月诏作传国玺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是哲宗有两受命宝,而秦玺其一也。
徽宗初年,亦作受命宝,因秦玺之旧,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则徽宗之受命宝,不复用「恭膺天命」之旧矣。
既作受命宝,又作国宝,及天子、皇帝行信六宝。
大观元年,八宝皆成,十一月十一日,诏以来年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原注:镇国、受命本是二宝,而《会要》乃载大观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受命宝字之上添镇国二字,则当与国宝相乱矣。至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又诏八宝之名,一曰镇国神宝,二曰受命之宝,则是受命之宝未尝加国字也。《会要》何为并载耶?)
今皆不存矣(原注:朱丞相《秀水閒居录》云:靖康京城失守,八宝悉为金人劫取矣。但八宝既失,而国宝独存,其文所谓「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者,则又朱丞相误也。国宝文九字,曰「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而「范围天地」以下十六字者,谓之定命宝,乃朱丞相维扬所见者也。合定命宝言之,谓之九宝。靖康八宝皆失,而定命宝独在。蔡绦《国史后补》载九宝甚详,与《御制八宝记》及《会要》诸书皆相表里,当以说为正。)
予讨论玉玺本末,有所谓《云麓漫抄》者,乃(原注:彦卫。)景安之所作,予未之见,疑犹有遗论也。
讨论粗定,乃于亲戚间见之,顾其说微有差误,不足取信。
且如秦玺之为玉,或云和氏,或云蓝田,要当指一物为证。
今云秦得和氏所献玉,命李斯篆书,诏工人孙寿蓝田玉作,何也?
献帝初虽失玺,后复孙坚得之,再入袁术,而徐璆以上于许。
今云献帝出奔则失之,何也?
曹操虽不受汉禅,而子丕实受之,刻玉玺之侧,曰「魏所受汉传国玺」,虽真伪未可知,未尝指言所刻也。
今云不应丞相时,先取其玺,何也?
晋元帝渡江,数世无玉玺,北人始有白版天子之讥,其后永和得玺,君臣相庆。
今云三国鼎立时,有假版天子之语,何也?
秦以前为方寸玺,至始皇侈而大之,乃作受命玺。
今云方围四寸,其为伪无疑,何也?
如此等类,不可胜举,姑举其概以自志焉。
达兼善秘书监未上而有侍郎之命赋诗奉送 元 · 吴克恭
七言律诗 押豪韵
鸡年海内龙头客,早负词场一世豪。
秘监稍迁为学士侍郎即去重仪曹
到京骑从看花蕊,过阁朝回拾凤毛。
□忆玉堂何处所,青春白日见挥毫。
窦牟 唐 · 褚藏言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六十一
府君讳牟
字贻周
家世所传。
载于首序。
府君贞元二年进士
与从父弟故相赠司徒易直故相赠少师李公夷故兵部侍郎张公贾工部侍郎张公正甫同年上第。
府君初授秘校东都留守巡官
河阳昭义从事
累转协律郎评事监察御史里行
府罢。
复为留守判官
殿中侍御史
寻为昭义节度判官
累迁检校水部员外
本司郎中御史
赐绯鱼袋。
后为留守判官检校尚书都官郎中
出为泽州刺史
国子祭酒
长庆二年春
寝疾告终于宣平里之私第。
享年七十四。
嗣子周馀。
秘书监
今上即位
恩覃内外。
准赦文。
大中四年给事中
府君和粹积中。
文华发外。
惟琴与酒。
克俭于家。
时人以为有前古风韵。
世为五言诗。
加以笔述。
文集十卷。
未暇编录。
访沈韵初舍人得观熹平石经残字拓本即黄小松旧藏而翁覃溪所题也冒风往返致不适者数日中丞书来问讯云公如此好学二竖定当远避适时方困卧发函一笑而起喜成此诗用中丞荔支最后一首韵庚午 清 · 何绍基
 出处:东洲草堂诗钞卷三十
熹平石经世希有,黄钱两拓在人口。
钱册摹传打本多,黄册流转属谁某。
魂㝱惊回五十年,舍人博物茂先
荔支大有金石气,我诗成谶真前缘。
当时订正无叚借,鸿都学生祗遭骂。
诸儒奏议同启发,中郎书丹重声价。
经心书律俱上乘,观者阗咽敢爱憎。
秦火劫灰太惨澹,孔壁遗韵兹依凭。
齐随移毁阅年载,四十六碑不吾待。
蓬莱阁圮越云深,残字荒凉馀几在。
昨效东坡醉帖挥,风风雨雨燕斜飞。
兰台桼书忽现示,东洲猿臂成痴肥。
中丞主人斗诗力,连日赓酬肩暂息。
耆学真为却病方,延龄果恃磨人墨。
多年浩劫沙尘扬,三吴境已安粥浆。
高衙军政尚蒐讨,沿海逋逃当戢藏。
武臣渐觉浮名幻,斯文坠绪知谁绾。
侧闻金石遍搜珍,肯任云烟空过眼。
君不见,千碑万碣萃古芬,熹平石经残字一出空其群。
袁校书湖州别驾秘书监1219年12月 南宋 · 崔与之
七言排律 押东韵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奎壁光芒久聚东,奏篇入献大明宫
胸中抱负经纶业,笔下铺张造化功。
四海高名如日揭,一襟和气与春融。
谁知正大传家学,惟有擎拳体国忠。
华践峻登群玉表,清脩屹立急流中。
校雠正对青藜月,关陕俄分画戟风。
自喜合簪方衮衮,不堪分袂大匆匆。
送君怅望云帆别,顾我凋残雪鬓蓬。
戢羽孤栖怜鹤病,脱身高举羡冥鸿
星躔已应魁三象,天路须知尺五通。
箬水腊前新蚁绿,橘洲霜后巨螯红。
清谈岸帻聊游戏,献纳归班万口同。
辞免除秘书监申省状嘉定十二年 南宋 · 崔与之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八○、《崔清献公集》卷一、《广东文献》卷二
朝请郎、试秘书少监崔某状。
伏准省劄,奉圣旨:崔与之秘书监,程倬除秘书少监,内有兼职人依旧。
某自天闻命,无地措身。
伏念某孤立畴依,冥行自信。
少负桑蓬之志,徒有壮怀;
晚为之谋,宁无愧色。
兹解云中之戍,忽尘天上之班。
恩重难酬,器盈易覆。
俗眼方窥于藏室,孱躯已入于病坊
求小垒以便私,屡布由中之款;
大蓬而增宠,返登最上之颠。
在儒生可谓至荣,岂陈人所宜冒处?
而况一身如寄,百恙相陵,傥贪恋于目前,必狼狈于日后。
伏望朝廷检照累申事理,特赐敷奏,改畀家便州郡差遣,以保全其末路,实出大造生成之赐。
所有省劄,未敢祗拜。
按:奉圣旨不允。
再辞免除秘书监申省状嘉定十二年 南宋 · 崔与之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八○、《崔清献公集》卷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朝请郎、试秘书少监崔某状。
昨具辞免秘书监除命,伏准省劄,奉圣旨不允。
某恭承训饬,倍切凌竞,自度纤微,安敢烦渎?
而理有未安,情有未孚,不免冒昧控陈。
窃惟汉以蓬山萃四方之名流,唐以瀛州极一时之妙选,当世以为盛事,后人又为美谈。
逮我国朝,尤重兹选,自非邃学异才、清修雅望,岂容滥厕其间?
是以人才辈出,前后相望,实为他时峻用之储。
某昨被殊恩,俾尘少列,辞避弗获,循省自危,犹曰管领英游,有长在焉。
大蓬之席既虚,宜得鸿硕之彦,为斯文重,岂伊庸陋,有此倖踰?
清朝以其病而优之,诸儒问何来而至此。
得之非据,凛不自胜,傥或冒居,祇自速戾。
亦缘某分量盈满,衰病侵陵,所患头风,已成不治之疾;
日来又苦脾泄,医疗月余,尚未平愈。
饮食全减,肌肉顿销,日夕怀归,但作首丘之想而已。
辄犯严诛,荐伸危恳。
欲望朝廷闵其凋瘵之状,察其真切之情,检照前申,特赐敷奏,曲从丐外之请,以全其末路,则生成之赐大矣。
所有省劄,未敢祗拜。
按:奉圣旨,依已降指挥不允。
辞免除兼太子侍讲申省状嘉定十三年 南宋 · 崔与之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八○、《崔清献公集》卷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朝请郎、试秘书监崔某状。
伏准省劄,备奉圣旨:崔与之太子侍讲
闻命自天,措躬无地。
窃以三代仁而且久,皆由教法之明;
一时贤而有才,方预储僚之选。
治平中陈荐、孙固,尚不符于众望;
绍兴间惟范仲、朱震,斯可副于眷怀。
顾如劝讲之员,尤为进德之助。
伏念某性资愚陋,学术荒疏。
西昆方愧于首登,东禁又叨于末属。
曾无一之足取,俾共二以奚堪。
况秉德温文,已著星辉之象;
而执经启迪,要宏日就之功。
某惟何人,冒居此职?
傥或乖于辞受,恐难免于旷瘝。
欲望朝廷特赐敷奏,收回成涣,改畀名流,庶允穆于师言,以少安于愚分。
所有恩命,未敢祗拜。
按:奉圣旨不允。
辞免除工部侍郎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申省状嘉定十三年 南宋 · 崔与之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八○、《崔清献公集》卷一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朝请郎、试秘书监、兼太子侍讲崔某状。
伏准省劄,奉圣旨:宣缯吏部侍郎,余应符除给事中崔与之工部侍郎,并日下供职。
续奉圣旨:崔与之升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
道山之长,除墨尚新;
起部之卿,丝纶复下。
叨荣踰分,履薄惊心。
窃惟冬官事简而职清,天子眷隆而选重。
五材是饬,不徒技巧工匠之咸精;
九门既通,要在献纳论思而有益。
兹为显擢,宜得名流。
伏念某奋自遐方,茕然孤进。
寸长无取,不过碌碌州县之才;
多病相乘,但作栩栩田园之梦。
不图末路,有玷清班。
误恩深愧于便藩,投老力求于闲散。
大蓬之峻,复从少海之游。
升亚艺官,俾联法从。
曾未数旬之顷,叠此三命之荣。
念时事方殷,惟备械修车以为急务;
而帝简有在,岂簪笔持橐以为美观。
史才自古为难,虽宿学有词莫措。
兹圣经方袭六以为七,非陋儒可共二而兼三。
反覆以思,凌兢而惧。
欲望朝廷敷奏,收回成命,改畀时髦,俾得遂于归心,庶少安于愚分。
所有恩命,未敢祗拜。
按:奉圣旨不允。
贺知章官至秘书监镜湖山水上疏明皇放归乡土仍赐镜湖山河五百里曹松镜湖诗曰 中唐 · 曹松
七言绝句 押阳韵 出处:全唐诗补逸
不因良匠写清光,照见越州年岁长。
里许云山更孤峭,一时宣赐贺知章(见《永乐大典》卷二二六七「六模」「湖」字「镜湖」条二函二十册。)
眉州醴泉寺善庆堂记元丰元年十月1078年10月1日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一○、《净德集》卷一四、《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三八 创作地点:四川省资阳市简阳市
士君子少而从政,老而谢事,去仕途之劳,就林泉之佚,康宁寿考,泰然自得,其始终往返之际,固已高于人矣。
至于子孙,皆能有立,从而光大之,则尤可高也。
吾乡秘书监程公,践历寄任凡四十年,风迹凛凛,德惠在民。
及其老也,得请而归。
高堂广厦,足以奉起居之安;
芳亭茂榭,足以遂吟赏之乐;
安车轻盖,足以便游从之趣;
道衣野服,足以资萧散之味。
凡尘埃网罗、深可厌恶之事,无一毫辄累其怀。
宾客到门,则置酒高会,剧谈大笑如少壮时,往往日暮夜阑,不欲其去。
有子五人,而官者四,其一人则又以才能见用,而仕亦显矣。
此退休之美,绍续之隆,皆可高也。
非独此而已,抑有可纪者焉。
公尝念仲弟泳之之亡而禄秩未及,乃以一子恩及其犹子,所以公之幼子尚未仕,而泳之之子已为丞于大理
则昆弟义好之笃,于古无愧,宜其见爱于乡党而推尊之也。
郡城之西曰醴泉寺者,公之先世实葬其侧,岁时上冢,必止息焉。
满前,栋宇败陋,公出力而完之。
僧绍良德公之深,乃建新堂,以绘公之像及诸子之仕者凡六人,而尊奉之。
且推本公之祖考以来,积累深厚之所致,而谓之「善庆」,尚虚西壁,以俟俊哲。
程氏之族,信盛矣哉!
昔人盖有父子皆至公卿,兄弟同时为二千石,则前史录以为嘉事,后世藉以为美谈。
考古揆今,良可尚矣。
公官三品,年八十,古之乡老也,斯堂之成,必饮酒以落之,子孙列侍于旁。
乡人爱公而来贺者,或以爵,或以齿,序位于前,起而执觞,罗拜而为寿。
宾主相与,尊斝相交,乐作于庭,酒行而无次,老者得尽其乐,少者不敢忘其恭。
一席之间,有悦豫而无惰慢,于此观焉,亦乡饮之遗风欤。
陶同郡人也,喜公之落成,而不得偕众宾之末,酌以献公,已而,从杖者以出,安能无慊于心哉?
得书其事,不敢辞也。
元丰元年十月朔日。